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7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樊利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锚定“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和思路,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助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运城新篇章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