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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民政局

2026/04/13 1.0w 阅读 170 点赞

     经调查,运城市厨师协会、运城市长三角联合商会2家社会团体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含两年)未按规定向运城市民政局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上述单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上述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团体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运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运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社会团体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运城市民政局  

    2026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