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2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率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芮城县、夏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详细了解我市“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武晋,省文物局局长刘润民参加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储祥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立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那志茂,市领导何伟、张锐分别参加执法检查。
罗清宇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文物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按照保护第一的工作要求,依法压实全链条责任体系,化解文物灭失风险,扎实做好消防、防洪等各项工作,坚决守牢文物安全底线。要扛牢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历史责任,积极推进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提高文物有效利用水平。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紧盯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郭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