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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2026/03/02 2.5k 阅读 46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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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来源:运城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02 09:27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88号令)规定,现将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以及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山西省运城市政务服务网、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或直接登录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进行办理。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学院东路633号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2.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3.社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4.劳动合同;5.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学院东路633号。

  (二)联系人:许腊萍 弟 凯

  (三)联系电话:0359—2399706

  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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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