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相关工作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决策程序严谨正当、决策实施有序高效。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不断提升决策水平,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高质量落地落实。
附件:2026年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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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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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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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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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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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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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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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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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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