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运城市民政局《关于在市直及驻运单位开展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活动的通知》运民函[2021]129号要求,发挥民政部门托底线、救急难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相应的保障救助和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节日。现将我局开展2022年春节前集中救助慰问困难群众情况公示如下:
依据市局《社会捐助等资金救助困难群众制度》,第一类,因癌症、火灾、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拟救助标准3000元;第二类,因长期慢性重病,完全和部分丧失先天性自理能力而导致生活困难,拟救助标准2000元;第三类,一般困难户,拟救助标准1000元;第四类,市直单位对接帮困脱贫点“春节慰问”,拟救助标准500元规定。
本次集中救助活动经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救助捐助中心共同受理审核。其中,市直及驻运单位职工和县(市、区)群众救助259人,帮扶困难户慰问258人,合计517人,共需救助金:90.8万元。2022年1月24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进行社会化发放。
运城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